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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油烟写进生态环境法典了
2026年8月1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。对餐饮行业来说,这部法典带来的变化里,有一条和厨房关系最近:餐饮油烟第一次被写进了法典层级的条文。
以前管餐饮油烟,主要依据是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各地自己的管理办法。这次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把几件事一并定了下来。
第一件,政府要在登记注册环节就把话说在前面。以后办营业执照,登记机关会主动提示选址的禁止性要求,而不是等店开起来被投诉了再去处理。对准备开店的人来说这其实是好事,选址阶段就知道行不行,比装修完再拆划算得多。
第二件,三类地方明确禁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产生油烟、异味、废气的餐饮项目:居民住宅楼里;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里;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里。注意"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"这几个字,有没有专用烟道,直接决定一栋楼的某个楼层能不能开餐饮。
第三件,经营者要"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"。这几个字需要拆开看:装了不等于装对,装对也不等于一直开着。
第四件,露天烧烤被纳入管控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,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的同样要担责。
罚则写得很具体。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:未安装、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等设施,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,导致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责令停业整治。在禁设区域违规开餐饮的,拒不改正要责令关闭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露天烧烤违规的,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,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对做厨房设备工程的人来说,这个变化是看得见的。商用厨房设备里的排烟部分,从"最后再想办法"变成了选址阶段就要算清楚的一件事。
嘉兴市瑞森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在这行做了十多年,接触的项目里,早些年不少人是把后厨装修完才想起排烟管道往哪走,甚至有人签完租约才发现这栋楼没专用烟道。这两年情况有变化,来问得早的多了,有的还在跟房东谈条件阶段,先把平面图拿过来问烟道条件够不够。这种改变对客户是省钱的,对做工程的一方也省事。
还有一点值得提醒:换灶具、加设备、改档口,只要涉及油烟产生环节,都属于"改建"的范畴,该走的排烟和净化配置不能省。这一点在法典里是有约束力的,不是建议。